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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211—1996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炭 挥发分 全水分,煤炭挥发分全水分,煤中全水分的测定,燃煤全水分,燃煤全水分测定

1 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ABCD四种方法的试剂、仪器设备、操作步骤、结果表达及精密度。

方法A适用于各种煤;方法B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;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;方法D适用于外在水分高的烟煤和无烟煤。

2  引用标准

GB474  煤样的制备方法

3  一般要求

3.1  煤样:方法ABC采用粒度小于6mm的煤样,煤样量不少于500g;方法D采用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,煤样量约2kg

3.2  煤样的制备

3.2.1  粒度小于13mm煤样按照GB474的第3.9条进行制备。

3.2.2  粒度小于6mm煤样的制备。

3.2.2.1  破碎设备:破碎过程中水分无明显损失的破碎机。

3.2.2.2  制备方法:用九点取样法从破碎到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中取出约2kg,全部放入破碎机中,一次破碎到粒度小于6mm,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500g煤样,装入密封容器。

3.2.3 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,首先应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,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,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.1%,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质量进行核对。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所注意的总质量(不超过1%),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,应将减少的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,并计处出该量对煤样质量的百分数(M1),计入煤样全水分。

3.4  称取煤样之前,应将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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